汉代是俗乐发展的重要时期。从历史遗留下来的《汉代·礼乐志》、《宋书·乐志》、《文艺志》以及《续汉书·礼仪志》等有关记载汉代乐舞的文献中,可以得知汉代的郊庙祭祀、振旅献捷、宴飨丧葬、出行卤薄大都有专用的歌曲。以上社会风气自然有利于乐俑艺术的发展。通过对已有资料的整理,根据身份职能和音乐表演方式的不同,将乐俑主要分为奏乐俑、聆听俑、击掌俑和说唱俑四型。其中奏乐俑根据演奏乐器的种类,又可分为弹奏乐俑和吹奏乐俑两类。
第一类奏乐俑
所谓奏乐俑,一般是指乐俑仅仅演奏各种乐器,不带有其他的表演形式,所以它们的身份最容易识别。比如洛阳涧西七里河墓中就出土有这样的奏乐俑,它们面西跪坐,前后有数排,均做成吹箫、击节、弹琴等形象,所以一看便知是正在演奏音乐的奏乐俑。汉代洛阳出土的奏乐俑数量不少,如:
(1)弹奏乐俑
目前墓葬出土的弹奏乐俑主要有鼓瑟和抚琴两种,两者的演奏姿势大体相同,都以坐姿为主,具体有跪坐、盘坐和跟坐之分。但两者在弹奏技法上大有不同。抚琴的指法主要是抚按和弹拨,由按弦的振动频率和时间决定音符的大小。鼓瑟的指法较为简单,主要靠扣弹,只有在装饰音和奏变音时才需要按弦。洛阳出土的弹奏乐俑,最早在东汉中晚期。多以陶质取材,且有男俑和女俑之分,其中男俑为多。
男俑,头上戴冠,多为前低后高的高低冠。上身笔直,跟坐,琴平放置于双腿之上,两手抬高且抚于琴上弹奏。由于年代久远,现有的多数弹奏俑头部残缺或琴缺失。标本1:泥质灰陶,先施白色陶衣,后朱绘。俑高6—10.5厘米。女俑,头发梳成双髻式,发顶戴方冠。身着圆领右衽窄腰长袍。上身稍微向后仰,坐姿,将琴水平放置于双膝之上,两手抚在琴上作弹奏状。标本2:躯干模制,四肢和琴为手制,烧成后再用雪白色的粘合剂粘结在一起,质细腻。通高15.5厘米。
(2)吹奏乐俑
吹奏乐俑都为陶质,多为男俑,形制相似。它们头上戴帻或头顶梳成发髻。身着深色交领右衽曲裾长衣,曲领宽袖,腰际系带。常以跟坐或跪姿的形象出现。俑的双手上举乐器至口部作出吹奏状,吹签竽或排箫。
标本1:头戴帻,跪姿。双手前拱,作吹奏状。澄黄陶,捏制。高8.2厘米。标本2:M14:头戴高低冠。席地跟坐。袍粉白地,衣边描红彩。双手捧鸟形乐器吹奏,高15厘米。标本3:头戴高低冠。宽袖下垂,半臂袒露。蹈坐。冠顶分饰黑、红两色,红唇,衣边及背饰黑色。IM:4,双手握竽吹奏,高17.5厘米;IM:19,双手握埙吹奏,高17.5厘米。标本4:头戴平顶冠。跪姿。双手合抱一器作吹奏状。高7厘米。
第二类聆听俑
东汉时期洛阳出土的聆听俑,均为陶质男俑,形制相同。头上佩戴高低冠,身着交领右衽阔袖长袍。呈跟坐或跪坐状。俑的左手上抬,手掌抚左耳,右手位置与左手不同,作聆听状。
标本1:Ml4:18,跟坐。袍粉白地,衣边描红彩。高15.2厘米。标本2:92CM:,跪坐。右手下垂,作聆听状。泥质灰陶,通体白底朱彩,手制。通闻8.4厘米。
由于年代久远,有些奏乐俑手里的乐器已去失或不再清晰,但它们的表演神态和大体的外形轮廓依旧,只要用心观察分析,不难判断它们的性质。如现藏于故宫博物院的3件汉代洛阳的听琴陶俑,它们的共性是左手都作抚耳状,在俑的右下方均可以看到用来套接右臂的桦眼和樵眼两侧以此来固定手臂的圆形轴孔。令人遗憾的是,这3件听琴俑的右手臂均丢失,在目前出土的墓葬俑中也未有这类陶俑的右臂完整保留下来者。
梁人沈约在《宋书·乐志三》中记述:“相和,汉旧歌一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相和歌曲是继发展民间歌谣而形成的一种音乐,汉代巨贾官宦宴饮、娱乐时经常演奏这种歌曲,演唱者边击节鼓边唱歌。
第三类击掌俑
东汉时期洛阳出土的击掌俑,均为陶质男俑,也有男胡人俑。
标本1:头戴高低冠。腹中部一孔对穿。立姿。作击掌状。泥质灰陶,先施白色陶衣,然后朱绘,但朱绘几乎全脱。高9.5厘米、底径5厘米。标本2:具体形象不甚清楚。陶楼高89厘米,击掌俑高10厘米。标本3:头戴尖顶帽,已残。高鼻。跪姿。两臂平举,双手张开,作击掌状。
第四类说唱俑
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中亚和西域舞蹈纷纷涌入中原,根据文化背景和种族的不同,又将舞俑造型分为胡人俑和汉人俑。胡人滑稽说唱俑:
标本1:济源市桐花沟10号汉墓俑,陶俑深目高鼻,颧骨突起而颈项短粗,上身赤裸,双乳下垂,鼓腹,凹腰翘臀。其双腿拱而叉立,重心略向左移,两手也随之左右伸开。下体着宽肥长袴,扮相怪异。
此外,汉人形象的说唱俑也出现了。如“洛阳涧西七里河东汉墓出土的滑稽说唱俑,身体肥胖,头顶梳圆髻,上身裸露,大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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