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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深受周代文化影响,带有南国特色,

来源:箫 时间: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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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音乐的和美与历史渊源来看,“二南”深受周代礼乐文化的熏染,是从上古流传的韶乐。《吕氏春秋·音初》云:“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候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风焉,以为《周南》、《召南》。”现代学者刘师培在《南北文学不同论》中指出:“则南声之始,起于淮汉之间;北声之始,起于河渭之间。”

南国风光

由此看来,“二南”确实是地域特色浓郁的南国诗歌,与以黄河流域为主的北国诗歌有明显的差异,“南”重点收录了秦岭以南以汉水流域为轴心的南国诗歌。从西汉开始,学者们从“正风”与“变风”的关系入手,阐明“南”在《诗经》中的特殊性。汉代《毛诗》解释“二南”说:“《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郑笺》注曰:“自,从也,从北而南,谓其化从岐周被江汉之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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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先生认为“二南”诗“大抵皆合乐之诗”。孔子也喜欢韶乐,尤其喜欢合于韶乐的“二南”诗篇。“其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此言其声之盛也。又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此言其声之和也。人之情闻歌则感,乐者闻歌则感而为淫,哀者闻歌则感而为伤,惟《关雎》之声和而平,乐者闻之而乐其乐不至于淫,哀者闻之而哀其哀不至于伤,此《关雎》所以为美也”。

南国风光

由此看来,孔子推崇“二南”,其中的奥秘就是“二南”中以《关雎》为代表的诗歌,不仅得“中和之美”“仁者平淡”,而且其音声也祥和动听,妙不可言。“二南”之所以有如此大的魅力,关键是得到了汉水流域独特的南国文化的滋润。汉水流域及其相邻地区是虞舜韶乐的主要传播之地。《汉书礼乐志》云:“尧作《大章》,舜作《招,禹作《夏》”颜师古注;“招读曰韶。下皆类此。”舜的韶乐主要是吸收了南方音乐的养料,如《史记·乐书》所云:“昔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而舜在汉水流域的活动遗迹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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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沔水》云:“汉水又东径妫虚滩,《世本》曰:舜居妫汭,在汉中西城县。”西城县旧城,“城内有舜祠、汉高庙,置民九户,岁时奉祠焉”。“汉水又东历姚方,盖舜后枝居是处,故地留姚称也。”由郦道元的这些记载可以看出,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汉水上游还有舜的遗迹和对舜崇拜的印迹。宋人罗泌的《路史》曰:“舜子商均,本曰义均,见于《山海经》,以其封商而谓商均。商正今之商州。按《帝王世纪》云:虞帝三妃,娥皇无子,女英生商均,今女英冢在商,则特舜崩之后,随其子均徙于封所,故其卒葬焉。”汉水上游不仅是舜生活过的地方,而且舜的妃子女英及其子商均也居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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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舜乐“箫韶”在汉水流域得以传播和继承就成为历史的必然。从后世大量的文献资料记载来看,以韶乐为代表的南国之音温润中和,悦耳动听,不像“大武乐”那样“发扬蹈厉”,有杀伐之气。《尚书·益稷》云:“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呈现出天地生民和谐的景象,正如《太平御览》卷81引《乐动声仪》所云:“箫韶者,舜之遗音也;温润以和,似南风之至。”“温润以和”不但是南国之音的最大特点,而且是音乐的最高境界。《礼记·乐记》云:“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故“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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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以汉水流域为轴心的南国之地,不仅得到古老华夏族文化的浸润,而且继承保存了箫韶古乐,形成了与“雅”“颂”媲美的“南乐”“南诗”,此种纯正而又颇具南国风情的华夏文化,自然对孔子产生了无比强烈的吸引力。南国美妙的韶乐由“楚夏之交”的陈(河南淮阳)传到齐(山东临淄)之后,才影响到孔子。《汉书·礼乐志》云:“至春秋时,陈公子完奔齐。陈,舜之后,《招乐》存焉。故孔子适齐闻《招》,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美之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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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中效先生认为,孔子之所以钟爱《诗经》“二南”,其主要因素是“二南”将诗、礼、乐结合在一起,不仅给人以知识,启迪心智,而且可陶冶情操,成就事业。正如孔子所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也就是对一个人来说,诗歌可以振奋精神,礼节可以坚定情操,音乐可以促进事业成功,达到天地人和谐的最高境界。这正是孔子喜欢汉水流域“二南”诗歌的奥秘之所在,这确实是“南”独具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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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仪礼·燕礼》载:“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奏《南陔》《白华》《华黍》…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南山有台》,笙《由仪》。遂歌乡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李山认为,将周、召“二南”所属的诗篇称为“乡乐”,“乡”实周人之乡,即王朝直辖的“千里之畿”地区,这也可以从“燕礼”的属性中推论而出。王朝的燕礼是接待异国客人的,而在《乡饮酒礼》中,虽然也同样演奏“二南”之诗,但因为与会者为周同乡之人,所以只称“合乐”,不说“歌乡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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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乡乐”即周乡之乐,而“周乡”即周南、召南之地。周、召之地有关婚恋生活的诗篇多是对礼法的歌唱和表现则是必然的。周人重视血缘宗亲,婚姻关系是宗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周朝“乡乐”诗篇,歌唱“妇德”,歌唱婚姻家庭关系的缔结,是十分自然的。由此可以说,《周南》《召南》中的婚姻诗篇,代表的是一种在周礼规约下的正统社会生活。古人总是将《关雎》一类诗说成是“后妃之德”,是“文王之化”的精神结果,在客观上却道出了周礼在其王畿千里之地深入生活的历史事实。

参考资料

《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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