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国家祭祀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阶级秩序,强化等级意识,在祭祀内容和祭祀主体上有着严格的划分标准。
一、祭祀乐队
按照祭祀内容,明宫廷祭祀大致可以分为大、中、小三祀。大祀乐队用乐九奏,舞八佾;中祀乐队用乐八奏,舞八佾;小祀乐队有乐无舞。按祭祀主体等级又可分为天子亲祀及遣官代祀。
《明史》中关于明宫廷祭祀乐队的乐队编制有如下记载:洪武元年定,乐工62人,编钟、编磬各16,琴10,瑟4,搏拊4,柷、敔各1。洪武七年复增籥4,凤笙4,埙6,搏拊2,共72人。舞则武舞生62人,引舞2人,各执干戚,共10人。
因祭祀仪式形式多样,祭祀仪式用乐十分频繁,除乐队自身演奏以外,还有为舞蹈伴奏的功能,加之各类祭祀仪式用乐情况不尽相同,为了便以系统和更加清晰地对祭祀仪式中乐队编制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故将祭祀乐队按内容划分为三大类,即大祀乐队、中祀乐队、小祀乐队。
(一)大祀乐队
明初,大祀包含圜丘、宗庙、方泽以及社稷。每年常规举行的大祀有十三项,即冬至圜丘祭天,夏至方丘祭地,仲春、仲秋祭太社、太祭等。大祀仪式也是国家最重要的祭祀仪式。
洪武元年二月,亲祭太社太稷用乐情况:该乐队包含乐器16种,其中打击乐器6种,即编钟、编磬、搏拊、柷、敔、鼓;吹奏乐器6种,即箫、排箫、篪、笛、笙、埙;丝弦乐器2种,即琴、瑟;开场乐器2种即麾、节。另设有舞蹈道具2种,即干戚、籥羽。
洪武元年四月,恰享太庙用乐人数:领乐官5人,乐工4拨,每拨人,歌工12人。所用乐器种类与数量与祭社稷乐制同,另改烧香乐舞生为12人。洪武元年十一月,祭祀圜丘乐制,领乐官5员,乐工18拨,人数几十至百不等,歌工12人。
圜丘(祭天)和方泽(祭地)所用乐器种类和数量与祭祀社稷仪式相同,圜丘仪式改烧香乐舞生为48人,方泽仪式改烧香乐舞生为25人。由此可见,大祀仪式中,乐器编制是有着一致规定的,仅用乐人数有所差异。
(二)中祀乐队
明代中祀包括朝日、夕月、岳镇海渎、山川、历代帝王、先师等二十五项用于祭祀朝日的乐器与祭祀社稷制同,用乐人数大致相同,仅改烧香乐舞生为19人。
用于祭祀夕月的乐器有:编钟、编磬各16,琴10,瑟4,麾、鼓、柷、敔各1,搏拊2,干戚64副,籥羽64副,箫、埙、篪、笙、笛、排箫数量未有记载。烧香乐舞生20人。
用于祭祀先农的乐器数量失载。《太常续考》中仅有乐器之名,无数量记载。乐器种类与上述祭祀仪式所用相同。用于祭祀历代帝王的用乐情况:烧香乐舞生28人,该乐队使用乐器与以上乐队相比,除未有埙、麾、节、干戚、籥羽的记载内容,其余与祭祀社稷所用乐器制同。
祭孔所用乐器:编钟、编磬各16,琴、笙、箫、笛各6,瑟、篪各4,排箫、埙、搏拊各2,鼓、柷、敔各1,麾1,节2对,籥羽6副。乐生52人,文舞生8人,烧香生9人。祭孔乐器在乐器种类上没有改变,只是在数量上稍有减少。太岁、天神地祇、旗纛乐器与上制同,但皆未有数量记载,故此处略之。
(三)小祀乐队
以祭祀内容作为划分标准,小祀乐队则指除上述范围以外的祭祀其他诸神仪式或三皇、先医、后宫嫔妃公主等所用的乐队。“初春祭祀司户、仲春祭祀司马之神,初夏祭祀司灶、夏末祭祀中霤,初秋祭祀司门,初冬祭祀司井等。”文献并未明确记载小祀仪式的乐队编制,故此处略之。
综上所述,明朝时期用于宫廷祭祀乐队的乐器种类繁多、音律俱全、形式多样,囊括吹奏、弹拨、打击乐器等。其中,吹奏乐器数量最多,丝弦乐器次之,打击乐器数量最少。各祭祀仪式所用乐器几乎相同。以上祭祀仪式中还有未罗列出的祭祀乐队编制,因文献只记载有部分乐章曲目,未有乐器数量和用乐人数,故此处从略。
二、仪仗乐队
明朝时期,宫廷的仪仗乐队分为大驾卤簿,东宫、亲王、郡王仪仗四种形式。它们主要用于祭祀、朝会、宴飨时的诸如殿庭仪仗、朝会仪、册立仪、视学仪、或朝贺仪等各仪式中,规模因等级地位不同而各有所制。
跟仪式相关的则有配合着仪仗之制作乐的丹陛大乐及中和韶乐乐队,中宫如需设仪仗作乐时则改为女乐。除此之外,还有边走边奏的器乐合奏形式,类似于现今的军乐队。如,大驾卤簿由几个部分组成,即导引官、侍卫、帝王大驾及乐队,其中的鼓吹乐队就称之大驾卤簿乐队。
(一)大驾卤簿乐队
卤簿是天子出驾时的仪卫统称,其“卫”的功能大于“仪”。作用是保卫天子安全及彰显其威仪。卤簿与仪仗起初在意义、功能方面也不完全相同。卤簿区别于仪仗最明显的一点之处是在于其主要功能是保卫天子的安全,后来经过不断修正,卤簿的作用和仪仗渐趋一致。
至明初,卤簿仪仗制度逐渐确立。卤簿在使用过程中范围逐渐扩大,以至于皇后、太子等也都拥有使用的权力,但这一词一般还是指帝王的出行仪仗。《大明会典》载:“大驾卤簿,须要各依秩序,毋得错乱,有失朝仪。”可见,明时卤簿仪仗制度管理规范,等级严格。
据《续文献通考》载,大驾卤簿乐器之制。包含乐器9种,吹奏乐器4种,即画角、笛、大铜角、小铜角;打击乐器5种,即鼓、金、金钲、杖鼓、板。其中,画角和鼓占乐器数量比例最大,且画角只出现于明宫廷的仪仗乐队中,属于仪仗乐队的独有乐器。
(二)东宫仪仗乐队
东宫太子出行时所用乐队形式。东宫仪仗乐队涉及的乐器数量多达19种。其中,打击乐器8种,即花匡鼓、掆鼓、杖鼓、大鼓、金钲、金、板、方响;吹奏乐器8种,即画角、笛、小铜角、大铜角、笙、头管、箫、戏竹;丝弦乐器种,即箜篌、琵琶、蓁。
东宫仪仗乐队比之大驾卤簿增设了一些乐器种类,例如像戏竹这种乐队开场乐器,另外还增设有掆鼓、花匡鼓两种打击乐器;箜篌、蓁、琵琶三种丝弦乐器;头管和箫两种吹奏乐器。
虽增设有丝弦乐器,但占乐器数量比例不重,主要还是以打击和吹奏乐器为主。较之大驾卤簿,东宫仪仗乐器种类更加丰富,吹奏、打击、丝弦乐器种类齐全,人数规模也逐渐扩大。
(三)亲王仪仗乐队
亲王出行时所用乐队形式。亲王仪仗使用的乐器与东宫仪仗所用的乐器规格十分相似,共用乐器1种。打击乐器7种,即花匡鼓、杖鼓、金钲、锣、掆鼓、板、大乐鼓;吹奏乐器6种,即画角、笛、小铜角、大铜角、戏竹、头管。
不同之处在于亲王仪仗没有使用琵琶、箜篌这类丝弦乐器,只有打击乐器和吹奏乐器,且在乐器数量和种类上有些许变化,除改板2为板1、笛2为笛4,另增设有大乐鼓1面以外,其余相同。
(四)郡王仪仗乐队
郡王出行时所用乐队形式。郡王仪仗与上述仪仗乐器规格和数量都相似,都是画角排在第一,也增设有开场乐器戏竹。该乐队使用乐器11种,打击乐器7种,即花匡鼓、掆鼓、金钲、锣、板、大乐鼓、杖鼓;吹奏乐器4种,即画角、戏竹、笛、头管。比之亲王仪仗少了大、小铜角两件乐器,亦无丝弦乐器。
对比仪仗乐队中各乐队编制,东宫仪仗乐器种类与数量最多,郡王仪仗种类最少。且仅东宫仪仗使用少量丝弦乐器,其余均只有吹奏与打击乐器。可见,仪仗乐队主要还是以吹打乐器为主。
三、朝贺乐队
朝贺音乐属于礼仪步骤性音乐。用于配合朝贺活动中的诸如升殿、百官行礼、丞相致词等仪式。朝贺乐队共由四个部分组成,即殿内中和韶乐、丹陛大乐、朝贺女乐、朔望朝参乐队。其乐队编制均记载于《续文献通考》(卷一百十一)中。与祭祀乐队相比,殿内中和韶乐仍使用雅乐乐器,但其乐器配置更为丰富。
(一)殿内中和韶乐乐队
殿内中和韶乐为朝会仪、朝贺仪、册立仪等仪式时所用乐队形式,因乐队常被设于奉天殿等室内场所,故称之为殿内中和韶乐。该乐队包含乐器15种,打击乐器6种,即编钟、编磬、应鼓、柷、敔、搏拊;吹奏乐器6种,即箫、笙、排箫、横笛、埙、篪;丝弦乐器2种,即琴、瑟;开场乐器1种:麾。
其中,吹奏乐器数量最多,打击乐器虽种类和吹奏乐器一样,但数量在三类乐器中最少,丝弦乐器虽种类比例较小,但数量居中。
(二)丹陛大乐乐队
丹陛大乐按运用场合可分为朝贺丹陛大乐以及宴飨丹陛大乐,二者在乐器数量分布上稍有不同,是朝会或宴飨活动中,专用于群臣行礼时的乐队。因表演时乐队设于丹陛之上,故得此名。
改乐队包含乐器12种,打击乐器4种,即杖鼓、大鼓、板、方响;吹奏乐器5种,即箫、笙、头管、龙笛、戏竹;丝弦乐器种,即箜篌(二十弦)、琵琶、蓁。洪武二十六年与洪武三年乐器之制相比,增加有戏竹,丝弦乐器数量增加,打击乐器数量减少。
(三)朝贺女乐乐队
这是宫廷的女性乐队机构,专供皇后、太皇太后、皇太后等朝贺时用之。朝贺女乐乐队使用的乐器11种,吹奏乐器4种,即戏竹,箫,笛,头管;丝弦类乐器种,即琵琶、二十弦、蓁;打击类乐器4种,即方响、鼓、拍板、杖鼓。奏乐人数达到多人,可见乐队阵型之庞大,还可根据仪式的不同,分配有不同的乐官职能和用乐人员。
(四)朔望朝参乐队
在农历初一、十五举行的礼节性朝会仪式中所用乐队。朔望朝参乐队使用的乐器涉及12种。吹奏乐器5种,即戏竹,箫,笙,笛,头管;丝弦乐器种,即琵琶,二十弦,蓁;打击乐器4种,即方响,鼓,拍板,杖鼓。其中,吹奏乐器比重最大,丝弦乐器比重最小。朔望朝参乐队是朝贺乐队中规模最小的一个。
结言
洪武二十六年的朔望朝参乐器之制与永乐二年续定的东宫正旦、冬至、千秋节朝贺乐器之制,在乐器种类,数量,甚至是排序上完全相同,笔者推测,或许是同一个乐队在不同年间及场合时的不同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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