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欢
李煜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李煜是个伤心人,他拥有一切,却也什么都不曾真正拥有。纵然他的文字再过多情,我们所能读到的总是那么一种“我不爱世人,世人也别来爱我”的心境。
他本没什么凌霄之志,虽是唐中主李璟的第六子,他却不爱政事、无心争权。李煜自号着“钟峰隐者”“莲峰居士”,以此告知着有心人莫因朝事来叨扰,他虽身在帝王家却一心遁世。只可惜这宿命的倾轧偏偏让李煜求隐不得。相争也好,无争也罢,命运的步步紧逼最终还是将他推怂到了权力的顶峰,也同时画地为牢,囚他于内。可万人之上的位置于他而言便是逼仄绝境,李煜太过了解自己,他并非什么治世英才。
所以,在本该刚毅的时候他偏偏懦弱,在本该指点江山的时刻他只愿谈风月,在北鄙之声四起的时候他还在沉湎酒色……如此种种也便不难解:为何本是虹霓吐颖的李煜能够坐拥的只是一片破碎山河。
身为国主,李煜却终日潜身文藻词海,爱调琴鸣箫、喜工笔写意。沉浸在温柔乡里的后主与日奢靡,鲜问国事。
那时,李煜的皇后为周娥皇:出身相府,精通诗画音律,擅舞擅弈,一曲琵琶更是只应天上有。在某次冬日饮宴中,李煜有意为难娥皇,要求她即兴作曲。娥皇也并未羞赧推辞,顷刻间就完成了《邀醉舞破调》《恨来迟破调》两曲。她纤手指轻拨,绕梁之音便从指间缓淌而出,李煜闻后,不禁大加称赞。后来,李煜同娥皇还共同修复了因战乱而残缺的《霓裳羽衣舞曲》,管弦声起,便是一片盛唐风貌跃然眼底。
李煜将对风花雪月的爱恋与憧想尽数寄放给了娥皇,他专宠于她,并为她写下“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李煜对娥皇的浓情蜜意从不加以隐藏,甚至恨不能说与天下人听。他不顾什么风貌仪态、什么繁文缛节,只要能博佳人一笑,他不惜“手提金缕鞋”从周后的轩窗爬进爬出。
只可惜在他们成婚的第十年,娥皇身患重病,与此同时,她又得知了李煜与自己的妹妹早已两相缱绻、互诉衷肠,带着悲哀与无奈,周娥皇含怨而终,红颜命薄的判词让她还没苍老就已逝去。
在周娥皇去世的第三年,金陵城内再次繁弦急管、笙歌鼎沸。这一天是立后大典,李煜的第二位皇后是小周后,也就是娥皇的亲妹妹,她年方十九,正是多年前娥皇嫁给李煜的年纪。不知那个在大周后去世后自称“鳏夫煜”的李煜,再看这眼前新人如此熟稔的音容,又会生出些什么感慨。
前半生尽是歌之靡靡、醉生梦死,直到问出那句“几曾识干戈”,李煜方才后知后觉,他竟毫无防备地被卷入了一场由来已久的战争,又毫无防备地从国主沦为了囚徒。
当宋朝军队来犯,李煜自知怕是要愧对先祖,“最是仓皇此庙日”,还没能向着祖庙磕完头,李煜便被敌军生拉硬拽地掳走,那一刻也成了他一生的分水岭。
亡国了,小周后并未弃李煜而去,而是陪伴他做了宋的俘虏。那个在“烛影斧声”后继位的赵光义因贪恋小周后美色,竟几度遣人将她掳进自己的宫闱。身已浮萍,人还哪敢再有什么脾气,纵千般意难平,也无非色厉内荏。李煜只得与小周后吞下苦楚抱头饮泣。
国仇家恨的累积让他那天性里的东西被强制着滋长,想要释放的渴望也在一寸寸侵蚀着缄默的心脏。
作为国主的李煜算是死去了,但作为词人的李煜却在飞速生长,所有的靡靡之音开始脱胎换骨,萎靡到灰土里的他突然张扬地耀眼起来,甚至比身为一国之君的旧时更加鲜亮。
普世的认知不会接受任何人用国土的沦丧来唤醒一个词人的新生,毕竟如发屋求狸、代价太大。而对李煜,后世便有着千百的理解与宽容,哪怕他在亡国的一刻还想着“挥泪对宫娥”;哪怕他奢靡无度地挑战着正统的底线;哪怕他在其位却不善谋其政,哪怕他……可是那些爱他的人还是那么爱他。
因为他的“雕栏玉砌应犹在”,因为他的“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因为他的“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这样的他,谁还忍心去恨。
怀念故国的词句李煜写了一篇又一篇,他的四十年来家国,他的三千里地河山,如今怕是早已禾黍故宫,更了姓名,也改了颜色,唯独他这遗孤还在径自哼诵着前朝的悲歌。一腔的控诉、满心的愁思,他还是说出了那阕憋闷了许久的亡命词:“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这阕《虞美人》如李煜所料,果真为他招致杀身之祸,宋朝皇帝“赏赉”了一樽毒酒,李煜一饮而尽,当即毒发身亡,死在了小周后的怀里。就这样,李煜带着他记忆里故国的春花秋月,还有朱颜更改的雕栏玉砌,就此弃世。那天正是七夕,也是他四十二岁的生日,就连死,他都顺着性情择了个浪漫的日子。
忧郁也犹豫了一生的李煜,在死生之际,选择了一种毫无犹疑的果决,怕是他自己也早已厌倦了那郁结的悲哽,索性就放任自己洒脱一次。这一生尽是被风花雪月所累,当勇敢时没能勇敢,该担当时没能担当,那么生命的末节,何不来一次壮烈。让那一杯鸩酒,了却那一生情愁。
李煜死后不久,生无可恋的小周后也追随而去,香消玉殒,二人最终得以合葬。
从不敢妄议李煜,因他背负的着实太多,不敢想在千夫所指的负罪里他如何自处,况且这人事又从不曾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感同身受,所以只敢斗胆观品他的词句,再来无有他心。
“林花谢了春红”,这一句若是出自寻常人的笔触,总是会被评议为悲春伤秋的滥觞,而李煜执笔,却能让闻者透过那风化了千年的纸张,同他将那大半生的荣辱走上一遭。
万事都太匆匆,匆匆得猝不及防。当一切从云端跌入尘土,李煜却仅以一滴“胭脂泪”来起承转合。他要将千头万绪通通抛进那东逝江河,随它无休无止,随它没有尽头,因为太在意与太不在意的结局都是同种悲凉。
李煜或许生来背负的便是开辟新词的使命,偏偏错托了躯身。其实,身为国主的他并非从始至终昏庸,李煜曾施善、修庙、心怀厚土、胸襟洒落,他对犯颜直谏者只是置之不理从不治罪,原本那江山可凭他的厚德再撑上几十年的气数。
可偏偏他又因生在深宫,长于妇人之手,还是缺了那杀伐决断的气度,更听不得什么征服鏖战的残酷。所以,当宋军兵临城下时,李煜选择了肉袒出降,连殉国的果敢都没有,他只得任人鱼肉。
“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葬送一座江山,换得一册千古绝唱。”南唐往事因他而浓墨重彩,宋亡了他的国,他却以他的词领韵了整个宋朝。
李煜早有明志,他要做一隐士,从干戈里隐去,从琳琅里隐去,只庸庸做那沧海一粟,愿谁人都不屑拿来品评。
但今生终究不幸,若有来世,他情愿只理田垄,不做君王。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6448.html